作者:李純,王正宇
摘要:近年來,造船、航運企業的涉海類海事破產案件的數量隨著航運市場日漸低迷而逐年增長。因海事海商法律制度區別與一般民事法律制度,調整海事破產案件的特殊法律制度在立法上仍屬空白,海事破產案件在司法實踐中呈現相關訴訟的管轄、保全與執行、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等沖突問題。通過對海事破產案件法律沖突問題的梳理歸納,從法理、法律法規及實踐等多種角度進行分析比對,海事破產案件常見沖突問題包括在管轄權上的沖突、在程序之間的沖突和在具體執行上存在現實困境,表現在法律沖突的問題具象主要是專屬管轄與集中管轄的沖突、財產保全與海事請求保全的制度沖突以及執行與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的沖突,確立海事破產案件在司法實踐中涉及管轄、訴訟保全及具體執行沖突時的銜接方式:第一,"海陸一體"模式下的海事法院與破產法院受理的交叉審理;第二,完善船舶優先權與船舶抵押權在海事破產案件中財產保全沖突的解決路徑;第三,在海事破產案件中契合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制度和破產執行的法益目的。
發文機構:大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人民法院 大連海事法院海事庭
關鍵詞:破產程序海事訴訟海事破產案件管轄權船舶扣押沖突解決bankruptcy proceduremaritime litigationmaritime bankruptcy caseJurisdictionarrest of shipresolution of conflicts
分類號: D922.4[政治法律—法學]F326.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