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顏梅生
摘要:編輯同志:李某開辦超市期間,雇請我們為員工。由于種種原因,超市經營日益下滑,甚至已資不抵債。為了逃避欠薪等債務,李某與妻子簽訂《離婚協議》,約定全部財產給妻子,李某凈身出戶,并辦理了離婚手續。此后,李某以沒有能力為由,一再拒絕支付欠薪。請問:我們能否請求法院撤銷離婚協議中的對應內容?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離婚協議債權人欠薪撤銷資不抵債凈身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