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顏東岳
摘要:編輯同志:四個月前,我下班后前往公司停車場駕車時,因下雨地滑,加之自己沒留意而摔倒。花去3萬余元醫療費用,落下10級傷殘。事后,曾多次以公司沒有為我辦理工傷保險,致使無法從社會保險機構獲得工傷待遇為由,要求公司賠償。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社會保險機構工傷待遇工傷保險停車場醫療費用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