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地出讓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農、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動了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但直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偏低,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支持作用發揮不夠。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拓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資金來源,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
關鍵詞:土地出讓收入鄉村振興土地增值收益農業農村發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城鎮化政府性基金預算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