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潔,張忠潮
摘要:環境信息公開是環境知情權的前提與保障,只有政府開放其信息,公眾才能實現他們獲得信息的權利,才能真正的實現公眾參與。現階段我國對環境信息公開的保護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的法律保障。
發文機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
關鍵詞:環境信息公開法律保障完善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legal assuranceperfection
分類號: X197[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