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興華
摘要:中央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一項系統工程,確保依法合規操作十分重要。著力構建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違規追責機制,是中央企業提升依法治企和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基礎,是促進中央企業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落實主要領導人履行一崗雙責及承擔追責問責體系監管工作第一責任人、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舉措。國資委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覆蓋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及國有企業的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形成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國資委新出臺的《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處工作指引》,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處制度,以健全職責明確、流程清晰、規范有序的責任追究工作機制。
發文機構:江蘇省企業法制工作協會
關鍵詞:混合所有制改革系統性風險依法治企國有企業全面風險管理一崗雙責第一責任人工作指引
分類號: F27[經濟管理—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