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因年報公示弄虛作假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企業,依據交通運輸部2015年聯合簽署的《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以及《道路運輸條例》第三條,“應當依法誠信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若企業已被列入經營異常且未移出狀態下,交通部門能否為該企業審批駕校許可?
關鍵詞:協同監管誠信經營公平競爭駕校聯合簽署交通部門申請審批誠實信用
分類號: F27[經濟管理—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