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煥平,和丕禪,婁權
摘要: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有賴于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而龍頭企業的建設受制于資金的約束。為了籌集資金,龍頭企業必須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本文運用邏輯分析法構建了一個農業產業化、農業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與信息披露的理論框架,并以目前滬深股市農業類上市公司為樣本,運用Logistic回歸分析法,檢驗了農業類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與信息披露的關系。結果發現,公司治理結構良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較高,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更好。
發文機構: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浙江大學農業現代化與農村發展研究中心 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經管學院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公司治理結構農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分類號: F279.21[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