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仇葉
摘要:不同于一般的農地制度創新,沿海農村的土地制度變遷屬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范疇,其核心是土地開發權的界定問題。鄉村工業化既推動了土地開發權從國家向集體轉移,也影響了這一權利的配置方向。本文研究發現,不同鄉村工業化模式形塑出不同的土地制度,珠三角的外資充裕型、蘇南的外資競爭型、浙江的內生資本稀缺型工業化模式,分別產生了保護股民利益的土地共有制,強調政府統籌能力的土地集體所有制與有利內生資本積累的“公有私占”的土地制度類型,三者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區域性工業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這表明,評價土地制度的績效,必須著重考慮具體的工業化模式。當前,中國正處于全球資本競爭與產業升級的重要時期,仍然需要發揮土地集體所有制統籌土地開發權的優勢,為建立服務于工業發展的高水平公共服務體系提供保障,同時,也應當加強土地的再分配功能,保護農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權利,提高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制度合法性。
發文機構:武漢大學社會學院
關鍵詞:工業化模式土地制度變遷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開發權土地集體所有制Industrialization ModeLand System ChangeCollective Construction LandLand Development RightCollective Ownership of Land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