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錦葉
摘要:審計取證對把控審計質量至關重要。在審計工作中,要認定某些問題,不能靠審計人員的猜測、推理,而要靠證據。必要時,采取外部延伸審計的手段,可有效推動審計人員化解審計困境、查深查透問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審計證據》第五條指出“內部審計人員獲取的審計證據應當具備相關性、可靠性和充分性”,為獲取高質量的審計證據,特別是在被審單位內部調查陷入困境的時候,審計人員有必要將眼光向外看,向被審單位以外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了解與審計有關的事項,并取得相關資料作為審計證據。
發文機構: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審計部
關鍵詞:審計證據審計人員被審單位內部審計延伸審計審計質量審計取證審計困境
分類號: F23[經濟管理—會計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