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正宇
摘要:新修訂《食鹽專營辦法》規定食鹽價格由經營者自主確定,這意味著鹽業企業擁有了食鹽商品銷售定價權,企業可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銷售價格。從現狀來看,食鹽的批發價格呈現了走低之勢,甚至一度在行業內產生了非理性的價格競爭現象。本文主要研究小包裝食鹽的“價格競爭”成因,從食鹽“價格競爭”發生的主要環節食鹽批發商角度出發,分析食鹽價格競爭給食鹽生產銷售企業及行業帶來的影響,力求探索破解食鹽價格競爭困境的方法。
發文機構:浙江省鹽業集團杭州市鹽業有限公司
關鍵詞:自主定價食鹽批發價格價格競爭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