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刊編輯部
摘要: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政府結合國情建立了一套相對完善的自然保護制度。這一制度的特點是各部門既有分工,又有協作。其基本發展脈絡是繼1956年建立了第一個自然保護區之后,各部門根據自身的業務分工和行業特點陸續建立了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海洋公園以及沙漠公園等不同類型的自然保護地。截至2018年,我國已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地11 029處,占國土面積的18%以上。
發文機構:不詳
關鍵詞:國家公園體制自然保護區
分類號: X37[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