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晨,王蘭會,謝紅
摘要:回顧我國集體林權改革的主要進展,介紹產權四模式的主要觀點,提出深化集體林權改革的思考和建議。研究發現,林權改革沒有統一的格式,產權四模式總結了發展中國家林權改革的一些規律,可以為我國集體林改所借鑒;與其他模式相比,財產權模式對我國集體林改影響最大,明晰產權、提高效率一直是集體林改的目標;農業結構模式明確提出的市場機制可能帶來產權不安全的問題需要引起重視;制度模式主張政府發揮產權改革的主導作用、制定法律法規鞏固產權的主張對深化林權改革有重要借鑒意義;共有產權模式提出的保留共有森林資源為貧困人口提供"一席之地"的主張,為減貧和鄉村振興提供思路。在結束明晰產權主體改革任務之后,應將工作重點轉向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鞏固產權改革成果、維護農戶林權利益;在推動林地規模化經營中,要謹慎推進森林資源金融化,防止出現"代價高昂的不平等";充分認識集體林權改革的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將林改工作從工程式運作逐漸轉向常規監管,加強林權管理。
發文機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中國人民銀行鄭州培訓學院
關鍵詞:產權四模式集體林權產權改革鄉村振興four schools of tenure rightcollective forest tenuretenure reformrural revitalization
分類號: F326[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