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蘇祖勤,張荊紅,湯竟峰
摘要:我國高校公共管理類專業行政法教學一直襲用法學專業教學模式,本文對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見。筆者認為,與法學專業培養“法律工作者”的目標不同,公共管理專業的著眼點是培養“公共管理者”,因此,公共管理專業人才培養中的行政法教學應當在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方面突出自身的特點。
發文機構:中南民族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哲學院 武漢科技學院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公共管理行政法學教學改革public 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ve lawteaching reform
分類號: G642.0[文化科學—高等教育學][文化科學—教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