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亓子龍
摘要:中國政府間縱向關系中的地方分權改革實質上是國家權力在中央與地方的再分配,是為平衡中央與地方關系而采取的區別于中央集權的路徑選擇。其在我國的實行受特定的政治環境、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和科學技術發展的影響,最根本原因在于行政體制內部沒有清晰界定縱向間的事權、財權和人事權。本文即是旨在通過對中國歷史和現實的綜合分析,從內外因兩個方面重點對我國政府間縱向關系中地方分權改革的動因進行詳實的論述。
發文機構: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地方政府分權動因
分類號: D601[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