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艷敏
摘要:當前我國鄉村社會正經歷復雜的轉型,社會治理存在諸多漏洞和盲區,亟待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政府治理、社會組織治理、居民自治,是三種主要的社會治理結構的類型。轉型期的中國,雖然各類治理模式都在擴大,但擴展的速度并不相同。從國家發展階段上看,我國社會尚處于需要強政府進行管理的階段。創新鄉村治理體系,應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以加強政府主導作用為基調,在界定政府和市場關系、政社分開基礎上,通過規劃、政策、制度、資源、監管來引領和治理社會,以強化服務和綜合治理平臺建設,重構鄉村中心、農民主體的鄉村社會。
發文機構:國家檢察官學院
關鍵詞:社會治理結構政府主導作用新農村鄉村社會政府治理組織治理居民自治治理模式
分類號: F327.6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