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光華,朱春燕
摘要: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模普遍偏小。而群體規模影響集體行動的觀點不利于合作社的發展。實際上,規模擴大未必影響合作社的績效。在規模擴大過程中,合作社可以采用橫向分部門分地區、縱向分層級的方式設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并嚴格控制工作人員和核心成員數量,以此來限制單個群體規模。
發文機構: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 江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群體規模集體行動
分類號: F321.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