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于凡
摘要:本文以吉林省為例著眼于農業小微企業,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相比,農業小微企業與農戶聯結的組織形式、經營決策方式以及利益聯結機制等方面存在區別和差距。農業小微企業與農戶的組織形式變化反映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層次,農業小微企業與農戶聯結發展農業產業化需要完善的制度來支撐,完善對農戶的利益機制是加強小微企業與農戶聯結緊密與可持續的關鍵,農業小微企業向龍頭企業發展晉級應該協同于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趨勢。
發文機構:吉林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農業產業化農業小微企業農戶
分類號: F426.8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