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鋼鐵、電解鋁、水泥投資項目進行清理,并對清理善后工作加以布置。具體措施包括:鋼鐵行業,已經國務院和發展改革委、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批準的項同,繼續支持建設;未經批準正在進行土地平整、征地拆迂、設備訂貨和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要堅決停下來;對符合國辦發[2003]103號文準入技術條件和行業規劃的在建項目,由省級投資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國家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小符合的存建項目,要停止建設,嚴格整頓。
關鍵詞:項目國家發改委行業投資主管部門停止鋼鐵發展改革委處理批準嚴格
分類號: T-652.1[一般工業技術]F426[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