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盧文彬
摘要: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與世界幾大著名灣區相比較,有著更長遠的歷史和獨特的政治特色,一方面,它基于“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獨立關稅區”的制度安排,發展要素自由流動阻礙尚未消除,并且該灣區在地理名詞上并不存在,未如舊金山、東京等灣區以核心城市命名;另一方面,灣區內部尚未實現均質化發展,存有較大的梯度發展差異,香港、澳門這兩個國際化城市是由于歷史因素而形成的,深圳、珠海則是改革開放的產物,相較于其他灣區,粵港澳大灣區更為豐富多元。
發文機構:深圳市基礎設施投資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關鍵詞:粵港澳大灣區梯度發展國際化城市均質化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江門市惠州市
分類號: F12[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