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濱,王旭東
摘要:我國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但是從項目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看,只有法律和造價咨詢貫穿項目管理的始終,其他如設計、勘察等均為階段性工作。所以,以造價技術為支撐,以法律視角審視項目管理,構建以造價管控為引導的全過程法律風險管控機制,有利于促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改革,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規范發展。
發文機構:天津市濱海新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北京德恒(天津)律師事務所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改革項目管理造價咨詢法律視角全生命周期階段性工作項目全過程造價管控
分類號: F4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