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靜琪,林圣豪
摘要:中國臺灣地區實施平均地權已超過六十年,雖經過多次法令修正及議題探討,整體土地利用效率不彰及土地價值分配不均的問題仍日益嚴重,使得平均地權一再受到諸多學者與社會輿論之批判與質疑。然本文認為,并非平均地權操作戰略之不善,而是現行實施方法已不具系統性,使得土地社會價值經由土地所有權轉入私人手中,產生不當利益歸私之弊端,也令土地未能有效利用。本文從價格理論的觀點,詮釋平均地權是具有市場機制的分配土地價值戰略,進而說明'地主自報地價'、'照價征稅'、'照價收買'及'漲價歸公'四項戰略間之系統性意義及功能,再檢討未能落實的原因,以及改進之道。
發文機構: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逢甲大學建設學院
關鍵詞:平均地權地主自報地價照價征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equalization of land rightslandowner self-reported land pricetax on self-reported land pricebuy land in self-reported land pricesocial value of land goes to the public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