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磊,郭壯,蘇章勝
摘要:履行社會責任是國有企業的根本屬性,也是企業反哺社會促進和諧發展的內在要求。淮北礦業集團作為省屬國有大型企業,始終堅持企業發展與社會發展相互協調,齊頭并進,自覺履行國企責任擔當。淮北礦業集團發展建設60余年來,累計生產原煤9億多噸,上繳利稅550多億元,為國家和安徽省能源安全及經濟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發文機構:淮北礦業集團
關鍵詞:國有企業國有大型企業淮北礦業集團責任擔當能源安全社會和諧發展國企反哺
分類號: F27[經濟管理—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