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阮蔚
摘要:日本綜合農協在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方面有效地發揮作用主要是在二戰后到20世紀80年代之間。其原因之一是農協是政府糧食管理制度的實施者,即農協的經營業務有了保障;原因之二是農協將有利潤的金融、生命財產保險、生產資料購銷等業務全部集中于一體。但是,上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金融領域競爭的加劇、糧食管理制度的取消等,綜合農協有效發揮作用的環境發生了根本變化。日本農協改革對中國的啟示是,綜合農協的模式不符合目前中國的國情,中國需要扶持經營型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發文機構:日本農林中金綜合研究所
關鍵詞:日本綜合農協啟示
分類號: F331.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