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祥智
摘要:討論這個話題,首先要界定一個基本概念,那就是合作社和企業的關系是什么?就性質而言,合作社就是企業,當然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企業,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合作社要到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本身就說明它是一類市場主體,或者說是一類企業,只不過這類企業是按照合作社的方式組織起來的,但對外經營時則完全按照企業方式,否則無法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更談不上為成員謀求利益。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中國合作社研究院
關鍵詞:農民合作社市場監管部門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市場主體對外經營注冊登記特殊類型發展新特點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