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國辦發[2007]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編制的《國家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關鍵詞:基礎能力建設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集成創新能力消化吸收直屬機構引進技術消化關鍵共性
分類號: F124.3[經濟管理—世界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