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科工二司[2007]292號各有關省市核應急管理機構,各有關集團公司:為加強企業核應急管理工作,現將《國防科工委關于加強核設施營運單位核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和本單位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發文機構:國防科工委
關鍵詞:核應急核設施應急管理機構國家核應急預案核安全監管機構應急演習核事故應急救援安全監管總局
分類號: F426.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