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科工財審[2016]349號教育部、中科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深圳市國防科工辦,各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有關民口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工業和信息化部所屬有關單位,局屬有關事業單位:為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審計服務于國防科技工業健康持續發展的監督履職行為和預防違規違紀作用,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
發文機構:國防科工局
分類號: F426.48[經濟管理—產業經濟]F239.4[經濟管理—會計學][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