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作,劉珂
摘要:隨著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我國《刑事訴訟法》的優先植入,司法實踐中不乏將訴訟流程加快、強制措施從輕、審理程序從簡等訴訟程序的調整認為是從寬處理的做法。鑒于此,應當從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刑法謙抑性的價值實現、刑罰輕緩化觀念轉變等方面尋找從寬的正當性基礎,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的從寬明確為實體性的從寬處理,在我國《刑事訴訟法》體現為相對不起訴,在我國《刑法》上體現為認罪、認罰和認罪認罰獨立的量刑情節,并賦予可以從輕、必要時減輕或免除處罰的量刑裁量。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探討認罪認罰與自首、坦白等量刑情節的評價問題,使量刑結果能夠做到罪責刑相適應。
發文機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
關鍵詞:認罪認罰從寬程序法實體法confession of guiltleniencyprocedural lawsubstantive law
分類號: D925.2[政治法律—訴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