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思宜
摘要:從銜接訴訟價值的角度考量,值班律師制度與辯護制度的銜接是界分值班律師與辯護律師職責、保障被追訴人在刑事訴訟過程的權利、調動并監督值班律師履職積極性的客觀需要。現階段銜接細化規范的缺失和理論探討的淺層化導致機制構建指導不足,司法實踐主體間“各自為政”的狀態導致銜接機制構建意識匱乏。為構建合理的銜接機制,提出以下建議:明確值班律師屬于法律援助,是法律幫助者而非辯護律師;在值班律師直接轉化為辯護律師情形下充分肯定值班律師幫助的有效性和履職的溯及力;在被追訴人另行委托辯護律師的情形下從信息交流方式著手,以是否認罪認罰為重點解決辯護策略差異產生的問題。
發文機構: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值班律師辯護律師銜接機制另行委托duty lawyerdefence lawyerconnection mechanismre-entrust
分類號: D925.2[政治法律—訴訟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