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海樂
摘要:文化是軟實力的三種基本資源之一。維護國家文化安全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范疇。作為國際上"文化安全"的重要倡導者,加拿大強調外商投資能夠給本國文化產業帶來"凈利益",并愿意以投資準入換取投資者承諾促進本地文化發展與國際化。對于本土文化的強調有利于扶持加拿大本國文化產業,并以此增加社會凝聚力。但這些舉措仍然無法從根本上消除外來文化的威脅。對我國而言,在效法加拿大更加精細地設計外資審查門檻、審查標準的同時,還需謹慎訂立國際條約,避免與現行國際法產生沖突。
發文機構:吉林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軟實力文化安全外資審查凈利益文化例外soft powercultural security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net benefitcultural exception
分類號: D996[政治法律—經濟法學][政治法律—國際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