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嵐林
摘要:僅僅通過將毒品非法化的禁止性立法來遏制毒品產業和控制毒品消費并非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如果消費市場對毒品的需求足夠高,地下黑市就會繁榮起來。大麻立法的"禁止性模式"不僅無法減少大麻市場的泛濫,反而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社會和公共衛生問題的出現,甚至給刑事司法系統帶來沉重負擔。自本世紀初以來,國際上大麻合法化運動迅速蔓延。大麻零售合法化的"咖啡館制度"和大麻種植合法化的"大麻社交俱樂部"成為歐洲大麻產業合法化的模式。歐洲各國自下而上推動的大麻合法化的改革,引導了歐洲國家層面乃至歐盟層面在不斷博弈中尋求平衡:歐洲各國當局不斷修訂大麻立法整體呈現出刑罰輕緩化走向;歐盟層面也制定了統一的最低限度標準,在輔助性原則下實現大麻管控的多層次治理。
發文機構:西北政法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關鍵詞:大麻產業大麻合法化禁毒政策咖啡館制度大麻社交俱樂部cannabis industrycannabis legalizationdrug policycoff ee shopscannabis social clubs
分類號: D914[政治法律—刑法學]D93[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