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曉紅,朱怡
摘要:合法性危機催生國際投資仲裁的改革。關于國際投資仲裁的改革方向正處在眾說紛紜、觀點對立、走向不明的狀態,其中核心在于投資仲裁的"商事化"與"去商事化"之爭。從應然層面看,國際投資仲裁的"商事化"是有爭議的,商事仲裁理論在解決涉及一方為主權國家的投資爭議時可能存在正當性與合法性問題。從實然層面看,借用且套用商事仲裁的ICSID投資仲裁機制大體上運行良好并且越來越多的商事仲裁機制采用商事仲裁規則管轄投資爭議已然成為一種趨向。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中,投資仲裁的"商事化"均具有可取性,商事仲裁機制管轄投資爭議應當被允許以及鼓勵。"一帶一路"趨勢下,我國應當以業已出臺投資者-東道國仲裁規則的商事仲裁機構為依托并打造具有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中國投資仲裁機制。
發文機構:上海政法學院
關鍵詞:ICSID投資仲裁商事化一帶一路ICSIDinvestment arbitrationcommercializationOne Belt and One Road
分類號: DF964[政治法律—國際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