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建軍
摘要:知識產權保護與技術創新、經濟發展的關系,并非單一的線性關系。這既是"斯蒂格利茨報告"的研究結論,也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報告的觀點。一個"發展"導向而非"尋租"導向的,能夠真正促進創新且符合中國發展階段和產業特點的知識產權制度,需要審慎地設計。知識產權制度的設計,既要考慮推動企業和個人實施技術創新,還要考慮平衡知識產權創造者和社會利益間的關系;既要實施好知識產權的合理保護,也要認識到現實中開放性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要求;既要看到企業和個人在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也要看到政府在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圍繞開放的知識產權制度的有益嘗試都是值得鼓勵的。
發文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研究中心
關鍵詞:知識產權制度技術創新發展導向斯蒂格利茨報告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technological innovationdevelopmentally orientedStiglitz report
分類號: F204[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