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偉群,陶佳鈺
摘要:由于種種原因,不少承運人往往會選擇投保本屬于貨主保險權益的貨運險,一旦出險,保險公司卻以對方不具有保險利益為由拒絕賠付,這樣的結果對于投保人極其不利。為此,解決這一困境的破局之策就是從保險法的最大誠信原則入手,在認定承運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同時,令保險人承擔締約過失損害賠償責任,以平衡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訊息不對稱、專業水平不對等的現狀,從而完善保險法實務中的糾紛解決方式。
發文機構:華東政法大學保險法研究所 華東政法大學
關鍵詞:貨物運輸險保險利益代位追償權最大誠信原則cargo insuranceinsurance interestsubrogationthe 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
分類號: F922.24[經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