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韓烜堯
摘要:互聯網經濟糾紛的急速增長,迫切需要我國加強完善線上糾紛解決機制(ODR)以解決網絡空間中的權利沖突問題。非司法ODR既傳承了我國儒家傳統的無訟解紛思想,又融會了前沿領域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充分將傳統與現代相結合并創新智造出具有“線上糾紛線上解決”屬性的訴源治理新模式。以閑魚小法庭為例,基于個人、組織、社會三維效益論視角分析發現:非司法ODR通過融合非訴解紛理念能夠實現形式多元、信息互通、對抗性弱的私力救濟;非司法ODR通過倡導訴前分流機制可以實現緩解訴訟壓力、降低訴訟延遲、優化司法資源配置;非司法ODR通過發揮定分止爭作用真正實現了社會整體的非訴福祉建設。為了加快推動具有民間性、自治性、高效性的非司法ODR成為化解涉網糾紛的第一道防線,建議通過國家立法確認其正當地位,建立與司法ODR的銜接機制,規范解紛人員的職業操守,健全對網民數據的隱私保護機制,建立非司法ODR的司法確認制度。
發文機構:吉林大學法學院
關鍵詞:線上糾紛解決機制(ODR)非司法ODR互聯網治理平臺自治互聯網民主閑魚小法庭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ODR)non-judicial ODRInternet governanceplatform autonomyInternet democracyXianyu Court
分類號: D922.29[政治法律—經濟法學]F724.6[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