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清杰,張志芳
摘要:進入規制強度是影響市場創業活動的重要因素。實施有效的進入規制改革有助于優化政府職能,提高營商便利度。以行政審批時間和審批費用作為進入規制強度的代理變量,以創業發生率和創新型創業率作為創業質量的代理變量,采用2009—2018年世界銀行和全球創業觀察數據庫中的相關調查數據,實證分析了進入規制強度對創業質量的影響以及在不同收入水平國家之間的異質性。研究發現,進入規制強度對創業質量具有顯著的抑制效應,降低行政審批成本可以顯著提高創業發生率,縮短行政審批時間可以顯著提高創新型創業率。這種抑制效應在不同收入水平國家之間存在差異。其中,在高收入國家,開辦企業的行政審批時間對創業發生率和創新型創業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在中等收入國家,開辦企業的行政審批成本對創業發生率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研究結論表明,政府應進一步放松進入規制,重視進入規制改革的長期性特征,根據不同地區的創業類型設計好具體改革內容,促進創業質量的全面提升。
發文機構: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進入規制創業質量商事制度改革創業發生率創新型創業率營商環境entry regulationentrepreneurship qualitycommercial system reformentrepreneurship incidence rateinnovative entrepreneurship ratebusiness environment
分類號: F276[經濟管理—企業管理]F279.1[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