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韋惠蘭,宗鑫
摘要:以甘肅瑪曲縣為例,對牧民參與草原生態補償項目的成本與收益分析的結果表明,現行的草原生態補償機制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設計并未充分尊重牧民的核心利益,對其承擔的損失和成本并未予以充分考慮,以致產生了激勵不相容的問題,對草原生態補償項目的實施績效和可持續性產生了一定的影響。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在于政府引入可置信的承諾,如對牧民因參與草原生態補償項目而損失的經濟利益和承擔的成本進行充分的補償,設立專項資金用于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等,強化對牧民的經濟激勵。
發文機構:蘭州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生態補償政府牧民成本收益博弈
分類號: F323.21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