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彩云,趙丙奇
摘要:本文分別從信息形成機制和違約懲罰機制研究了農村民間金融風險內控機制。信息形成機制通過消除借貸雙方事前、事后信息不對稱來避免逆向選擇問題和道德風險問題;違約懲罰機制通過增加借方違約成本來緩解首先風險問題。本文人為,民間金融內在的風險控制機制有效地緩解了民間金融的信用風險,這既是對民間金融高履約率的解釋,也是民間金融在農村得以產生并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同時,這也是農村金融可以以低交易成本運行的原因所在。
發文機構:寧波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信息形成違約懲罰風險控制
分類號: F832.35[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