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鮑曉曄
摘要:中央對手方結算制度可有效降低場外衍生品市場的信用風險,但由于中央對手方在集中管理信用風險、發揮自律監管作用的同時,也將原本分散的風險集于一身,因此應當實施多維度審慎監管:在主體監管上嚴格會員準入標準,在客體監管上設定適當的產品適用范圍,在行為監管方面須事先制定有序的會員違約處理規則。上海清算所作為我國場外衍生品集中結算的中央對手方,應從主體、客體和行為三方面進行多維度審慎監管,并不斷完善自律監管功能。
發文機構:上海師范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場外衍生品中央對手方多維度審慎監管OTC derivativesCCPmultiple dimensionsprudential regulation
分類號: F832.1[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