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曙光
摘要: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的主導形態是模塊化契約網絡組織,具體包括模塊制造商、系統集成商和規則設計商三類組織形態。本文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組織的勞資分配是對稅后增加值(即稅后V+M部分)的分配,具體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勞資作為一個整體(法人形式出現)以中間產品件工契約方式所進行的產業組織層面的分配,勞資群體的分配受益格局是按模塊制造商、系統集成商和規則設計商順序依次顯著遞增;二是勞資在產業組織層面的分配基礎上所進行的企業層面的分配。本文分析指出,三類企業的勞資分配范式分屬于三種不同范式:模塊制造商——物質資本主導的分配范式,系統集成商——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共同主導的分配范式,規則設計商——人力資本主導的分配范式。三類企業勞資在分配中的身份、地位、收入模式、分配依據、分配順序以及分配治理等都存在很大的不同,本文對它們進行了較系統的研究。
發文機構:湖南師范大學商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
關鍵詞:戰略性新興產業模塊化網絡組織勞資分配稅后增加值分配范式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modularized network organizationdistribution between labor and capitalafter-tax value addeddistribution paradigm
分類號: F062.9[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