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超
摘要:為滿足優質科技企業上市需要,紐約證券交易所在原有的股東出售直接上市制度基礎上,推出了初級發行直接上市,豐富了直接上市類型,為優質科技企業提供了又一條上市路徑,其務實性與創新性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一直以來,我國企業上市方式較為單一,僅傳統的IPO上市一條路徑。為進一步優化我國證券市場基礎制度、完善上市機制,建議增加企業上市路徑,一方面盡快落地轉板上市制度,滿足需要成長和培育的企業發展需求;另一方面結合我國優質企業特點和實際,創新上市機制。從而建立起以IPO為主,轉板和創新上市安排為補充的多元化上市機制,更好地支持企業發展、服務實體經濟。
發文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
關鍵詞:直接上市轉板上市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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