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小梅,田小麗
摘要: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聲譽激勵機制可有效緩解醫療服務供給主體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規范市場秩序。而我國政府行政主導的醫療機構等級聲譽評價存在信息傳播效率低、醫療資源利用率低和激勵約束作用弱等問題。近年來,互聯網醫療平臺市場自發秩序形成的聲譽激勵機制為醫療體制改革提供了啟示。醫療體制改革在破除公立醫療機構壟斷地位、放松醫療服務業進入管制的同時,還應改革政府行政主導的聲譽評價體制,加快互聯網醫療相關領域的立法,讓市場自發秩序在醫療服務供給主體聲譽激勵機制的形成中發揮重要作用。
發文機構:浙江工商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醫療服務供給主體聲譽激勵機制互聯網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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