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弇南
摘要:目前國鐵集團及所屬企業鐵路運輸業務增值稅實行匯總納稅,非運輸業務實行增值稅屬地納稅。國鐵集團所屬同一企業不同業務執行不同增值稅納稅政策,造成了一部分業務出現大額增值稅留抵,而另一部分業務卻仍需繳納較大金額的增值稅的矛盾局面。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國鐵集團從現行的增值稅匯總繳納政策轉變為增值稅合并納稅政策,是優化完善鐵路企業增值稅征管方式,切實降低稅收成本的有效途徑。在借鑒國際增值稅合并納稅做法的基礎上,分析了國鐵集團實現增值稅合并納稅政策的可行性。結合鐵路企業業務模式、稅務管理、財務管理的特點,在實現增值稅合并納稅范圍、增值稅各項目稅額的確認、會計核算方式的選擇、增值稅資金撥付的途徑、納稅申報的模式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和研究。
發文機構: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稅務管理處
關鍵詞:增值稅匯總納稅合并納稅value-added tax(VAT)collective taxconsolidated tax
分類號: F81[經濟管理—財政學]